2月4日上午,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上午9点,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千佛山校区齐鲁文化研究院二层会议室举行,学院党委书记李效宽,院长高峰强,副院长孙春晓、李寿欣出席会议。26位代表参加大会。大会由李效宽主持。
会上,高峰强作了《关于<心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编制情况说明,就绩效工资的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确定及核发办法、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说明、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等进行了说明。
全体代表对《心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下午2时,心理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会议室继续举行,大会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心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
李效宽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学院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更加重视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福祉,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让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成果在教职工教学科研生活各方面有更多的体现,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立足岗位,多做贡献,为加快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学院的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