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充分保障学生学业发展,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学业辅导员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在教师前期自主报名基础上,经学院商议,现决定聘任王协顺等六位青年教师担任我院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学业辅导员,聘期为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

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业辅导员

心理学

2020级

心理本2003班

王协顺

心理学

2020级

心理本2004班

李红霞

心理学类

2021级

心理类2101班

李雷年

心理学类

2021级

心理类2102班

高嘉祺

心理学类

2021级

心理类2103班

陈丽君

心理学类

2021级

心理类2104班

张凯华


特此通知。

心理学院

2021年9月10日



2021-09-09